想在美国“房产证”上加名去名,有什么值得注意?

产权更名基本知识
美国房产产权更名,包括加上名字或拿掉名字 ,在办理过程中:需要之前房契上所有权人全部的签字。
法律规定,房子共有人拥有该不动产每一部分中自己应得的某个百分比 。若房子共有人,各占50%的权利,则其中一个人不可将房子的一半卖掉 ,他只能转移其对这不动产的50%的权利给他人。
转移的权利是否有效,则需要看最初共同签署的法律文件内容,包括:转移所有权的证明书,向地政局登记的表格和其他税务的问题。
如果没有全部的所有人签名,则此次转移并非完全无效,而是需要依情况而定。
有偿转让
交易双方聘请经纪人,在办理过户的时候签字即可,基本上由律师把关,所以不会有太多的纠纷和问题产生。
当转让价格过于便宜时,比如姑姑把一套价值100万美元的房产以10万美元的价格低价出售给侄子,就会涉及以下问题:
美国产权保险按房产价格计算理赔
转让后,房产需要重新买保险,如果是10万美元的房产,出险只能按照10万美元计算理赔。
美国房产相关税费
交易税:购买房屋的时候卖家要缴纳交易税,交易税是根据房屋交易价格计算的,所以房价低的时候,交易税上可以省很多。
无偿转让
需要去2次律师楼
第1次:带着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和社会保险号,让律师准备房契赠与法律文书.
第2次:赠与人在房契赠与文件上签字,然后赠与双方在交易税单上签字完成赠与过程.
优势:
所产生的费用远低于房屋交易的过户费。
没有交易税。
劣势:
房产没有交易,无法购买产权保险,一旦产权出现问题,只能赔偿原屋主。
资本增值税从原屋主购买之日的价格计算。
不同房产类型的产权转名
在美国贷款买房子时,虽然房子所有权人是购房者的名字,但在房子贷款还没有还清之前,房子的所有权仍然属于银行。但房子所有人仍然可以转移所有权。
共有公寓(Condo)
购房者拥有的是大楼里的一套房。由于公寓大多有管理处,所以如果要加名或减名,都需要经过大楼管理处的同意(大多数都会同意)。
合作公寓(Coop)
购房者拥有的是大楼的股份。正因为牵动的是一整栋楼,所以要转名并不容易,在转名过程中通常要经过严格审核,包括:合法的身份、合格的信用报告、工作型态、收入稳定度和家庭成员等。
老年人转让房产
申请政府福利,在某些情况下,不是转让房产后就能马上申请。如果有老年人一定要把房产赠予给子女,可以在房契里写入一项条款,就是尽管老人把房产转给子女了,但是老人拥有这栋房产的终身居住权。
如果这套房产是老人唯一居住的房产,老人又没有什么收入和存款,那么可以申请medicaid。
为欠款临时过户
有些人因为有欠款而临时将自己的房产过户给他人,但是无偿转让是没有办法购买产权保险的,保险的赔偿方还是原屋主。
所以一旦原屋主有欠款,这笔欠款除了跟着人走,也会跟着房子走。被赠予方只要卖房子,还是要偿还欠款,不然房产的产权也是有问题的。
个人房产转让到公司名下
现在有很多人选择个人房产转移到自己公司名下,事实上就是自己转给自己,但是需要注意这套房产的持有人必须和公司持有人一致。
如果是夫妇两人持有的房产,那么公司也必须是夫妇两人名下的,而且所占的的份额也是必须要一致的。如果改变了就涉及到转让税的问题,因为这种转让是不需要转让税的。
1.何谓 AS-IS 条款?
在纽约市房产交易中,AS-IS 条款指明了房屋的现状。合同规定,房屋将按購买方签订合同时所见的模样交付,即卖方将不会在交割前对房子进行修复或改善。同样地,对于任何潜在的房屋问题,卖方亦不给予打折或优惠。
2.AS-IS 观点:买家所见即所得。
这种“所见即所得”的状态可能包括以下问题:
地板划痕
污损墙面
霉菌问题
3.AS-IS 并不涵盖:
卖家或者中介弄虚作假谎称房屋状况
卖家未负起环境责任,如未能按时清理
4.AS-IS 常见于何种房产交易?
在纽约市二手房交易中,“所见即所得”已成常态。由于二手房已有人入住,可能会留下使用痕迹,故买方所见即是房屋的真实状态,購下的便是这个现状下的房屋。在此类型买卖中,房产可能已出租给他人或充当样板间,因而也会留有些许使用印迹。
相较之下,纽约市一手房交易中“所见即所得”的现象相对少之又少,除非在特殊情况下:新房屋可能曾供租客居住或用作样品房。此时,买方就更要严密审视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下面展示一份合同条款,以便更好地理解这一概念:
原文:
Acceptance of Condition of Unit. The signing of a Purchase Agreement shall constitute acceptance of the Unit “As Is” by Purchaser, except for those matters which are the responsibility of the Sponsor as stated in the Plan.
中文译文:
对于单元现状的认同。买方签订購买协议即代表其认可单元“原样”,除非楼宇计划书中有明确说明由开发商承责的事项。
5.关于購买“所见即所得”(AS-IS)房产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进行房屋检查:在签约之前,买方可以检查房屋,估算维修费用并据此判定是否自行维修或向卖方寻求优惠或维修承诺。卖方的响应权衡了市场供求关系。
2.完成交易前的尽职调查:由于纽约市地产交易遵循“买方负责”原则,即卖方无需披露义务,买方必须主动获取房屋信息。
为此,买方及律师必须开展荃面 ,审阅如下文件:楼宇计划书和修正案、董事会会议纪要、管理公司所完成的尽职调查问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