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位于洛杉矶的加州房地产经纪人协会(C.A.R.)周三公布的一份报告显示,2020年,在加州,黑人和拉丁裔购房者中有能力购买中等价位独栋住宅的比例占总数的约20%,而白人家庭为38%,亚裔购房者为43%。

C.A.R.主席戴夫·沃尔什(Dave Walsh)说:“加州白人和有色人种之间房屋负担能力上的巨大差距表明了住房领域的系统性种族主义遗留问题,这造成了社区中住房拥有率的种族不平等。”
根据C.A.R的住房负担能力指数(Housing Affordability Index),在2020年,加州中等价位的现有独栋住宅的价格为659,380美元,年收入至少需要达到12.28万美元,才有能力购买此类房屋。假设首付比例为20%,实际综合利率为3.30%,30年期固定利率贷款的月供(包括税款和保险)将是3,070美元。

C.A.R.的数据显示,2020年,加州白人收入中值为94,390美元;亚裔为107,100美元;拉丁裔为65,510美元;黑人为56,820美元。
据美国人口普查局“美国社区调查”(American Community Survey)显示,2019年,加州白人、亚裔、拉美裔和黑人的房屋拥有率分别为63.2%、60.2%、44.1%和36.8%。
今年加州公投中有两项涉及房地产税估值。其中15号(重新估值商业地产补贴公立学校)被选民否决。19号则获得通过。19号提案将改革子女和孙子女的房地产继承,引起华人社区的关注。

19号提案目前的得票率稳定在51%以上,料将会通过。但是最终的仍然需要等待全部选票点算完成和州务卿办公室的确认。
19号提案涉及的改革有两方面,一方面是扩大长者等特定人士,在换房子时可以享受的房地产优惠,另一方面则是收紧子女和孙子女在房地产继承中优惠。
在房产继承方面,现有的加州法律中子女和孙子女在继承房产的时候,可以继续缴交原本父辈或者祖父辈时的较低的房产税,而无需重新估计。
然而19号提案通过之后,非自住的房产继承,则需要重新估值,也就是要交和现有市场价值一致的房产税。也就是说,仅仅只有自住(principle residence)的继承房产,才能够维持原本较低的房地产税率。另外在非房地产的继承条件中也有收紧。
如果正式通过,19号提案料将在2021年2月16日生效。
另一方面,目前加州55岁以上的长者,在换房子的时候可以享受房地产税的优惠,即更换房子的市场价值若与旧房子相同或者是更低,那么该名长者就能够在搬入新屋之后,享受原本在旧房子的物业税的税率。但是这样的优惠一生只有一次,且换房的县市范围有限制。

19号提案通过之后,除了长者之外,严重残疾人士,自然灾害受害者(山火等),都属于上述税务的范围。同时以前只能换更便宜的房子,现在是可以换贵房子。但是高出的部分可能要缴纳税款,同时全加州的所有县市都将打破限制。即只要是加州内的房子更换都适用这个税务范围。此外,以前只能一生更换一次享受上述的税法,现在则是可以有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