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各国都有卖人寿保险的,但是近些年来,出现很多跨国购买人寿保险的现象,特别是购买美国的人寿保险,并逐渐形成一种风气且愈加盛行。
1.美国的人寿保险是全世界最便宜的
每个国家都有很多不同的产品,而且产品的竞争力也不同,需要通过关税或其他方法来保护本国的产业。人寿保险公司即便是同一家公司,因为注册所在地不一样,在每个地方的价格、产品、税法都不尽相同,而美国刚好是全世界保险最便宜的,而且美国的制度很透明,再加上美国有850家人寿保险公司,所以大家在互相竞争的情况下,在美国比较容易用最便宜的价格买到最好的产品。

2.美国的人寿保险产品早已成熟且具时代多元性
手机当初被发明的时候是为了要打电话,可是当智能手机出来的时候却彻底改写手机史,因为它增加了许多更贴合今天生活方式所需的功能,比如上网、拍摄、听音乐甚至付账,这些功能浓缩了我们生活的剪影,把我们对手机的体验感提升到另外一个Level。
人寿保险的发展也一样,最初要做意外身故的保障,可现在人寿保险最大的功能早已超越了保障,成为多方面投资和规划的“香饽饽”,比如免税的退休规划、生前福利、遗产传承等等。另外,人寿保险里面的投资项目越来越进步,从早期的分红保单跟定期保险,变成以利息为主的万能保险,再到90年、2000年变成投资万能,跟基金联合的保险,发展到现在是根据指数拿利息的保险。
这种指数型保险的好处是,指数涨得好,利息就拿得多;指数跌的时候,利息不跌,可以有好的成长又不会有什么风险,再加上免税的好处,不受肥咖跟CRS的限制,所以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青睐。
3.美国人寿保险可以卖给没有美国身份的人
在美国,有些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对没有美国身份甚至没有来过美国,只要第一次到美国来的人都可以买,还可以根据他们不同的情况帮他们做不同的搭配。
以前亚洲人比较喜欢去香港买,但是这几年香港除了一些政治的环境以外,现在因为CRS的关系也受到限制,现在就算转到新加坡或者离岸,将来还是会受到CRS的影响。所以,有美国身份的人住海外的时候,当然更应该回美国买,没有美国身份的人,现在也很多人把保险买到美国来,除了可以搞到好的杠杆以外,最重要在里面赚的钱还可以合法免税,可以做自己免税的退休规划、遗产规划。

4.可以Cover美国房地产投资的管理、提领、房租收入等问题
华人出来投资的时候,都有一个趋势, 一房产、二保险、三其他,因为房产跟保险是大家认为比较安全的,那刚好美国产品的差价这么大,好处又这么多,难怪想要来美国买保险的人越来越多。
5.将来有机会可以解决亚洲的遗产税问题
由于美国人寿保险的杠杆比较高,让大部分现在没有但将来可能会有遗产税问题的人产生浓厚的兴趣。
首先要从CRS对于保险行业的合规要求讲清楚,总的来说,受到CRS影响的主要是一种业务,即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合同或者年金合同。
CRS规定以下类型的资产是需要申报的:
01、存款账户
02、托管账户
03、现金值保险合约
04、年金合约
05、持有金融机构的股权/债权权益
所谓“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其实很简单,就是说你买的这个保险除了提供保障外,还具有分红储蓄的投资功能。

如果你买的保险纯粹就是一个“保险”,比如,车险、房险、健康保险,那和CRS是没有任何关系的。但如果你购买的保险符合以下情况,那么通常都逃不过CRS的管辖范围。
举例1:
如果你直接购买这些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那么你作为owner(也可以是insured),通常你的个人身份信息以及账户信息会被保险公司报送给其所在国或地区政府,然后传递给中国政府。
举例2:
如果你通过信托来持有境外(如香港)保险计划,也就是说insured可能还是你,但是整个保险的owner是你在离岸地(如开曼)设立的一个由当地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此时报送信息的方式会有所不同。

因为在CRS下这类信托也可能会被分类成“投资机构”(金融机构的一种),当保险公司发现保险的拥有者是一个信托,而且该信托也属于金融机构的话,保险公司是不需要对这个账户做任何报送工作的,因为在CRS下金融机构持有的账户是不属于“需要申报账户”的。
但此时申报的工作就落在的信托身上,信托作为离岸地开曼的金融机构,会把信托的委托人和受益人信息以及信托下资产(即保险计划)信息一同报送给中国政府。
由此可见,不论是直接持有境外保险还是通过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持有保险,只要信托或者保险公司都位于CRS参与国,那么都属于CRS管辖范围内。
为什么美国保险能规避CRS
理由很简单,美国并未加入CRS。
美国并不属于OECD发布的已经签署或者承诺签署CRS的国家或地区之一。
在美国所开的银行账户,用其开设投资账户,缴纳保险费用,都不需向任何国家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