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人的意识里,房产是一个稳赚不赔的投资模式。实际上也确实如此,和虚无的股票、证券、期货相比,房产实实在在存在的。

股票、基金、理财等监管和政策并不是那么完善和成熟,整体的投资风险性,人望而却步。近年来,受国内房产限购、股市低迷、信贷膨胀、P2P关停等的投资者把目光转向海外资产配置,且海外房产拥有一些特殊优势,让它相更有优势。
那么,海外房产有哪些“独有特点”呢?
房屋产权方面:中国房子的产权一般为40年、50年、70年,而购买海外房产,购房者一般享有至少99年的产权,大多数都是永久产权。
首付方面:中国房产首付占全款的比例至少在30%(实际占比40%左右),而海外房产首付金额一般占全款比例为5%-50%之间。
贷款方面:国内一般自买家签订房产合同后,就要开始履行还贷义务,而海外购房在现房交割后才开始还贷。
法律保障方面:在中国,购房者可以自行购买房产,一般不会自带律师,而在海外,购买房产则需要律师的全程介入,保障买家的权利和规避掉了很多风险。
租金回报方面:
国内房产的租金回报在0.7%-3%之间,海外房产的租金回报一般在2.5%-10%之间。
得房率:国内房产说的都是建筑面积,大多数还都是毛坯房,海外房产说的是室内使用面积,且交房标准都是精装修,有些还带家具包。

房屋类型:中国大型城市人口密度大,普通人一般都是住公寓,只有非常顶尖的高净值家庭才能住得起别墅。而在国外,尤其是像美国这种地广人稀的地区,大部分家庭都有两个以上孩子,因此住别墅较为常见。
房屋装修:国内交房大部分都是毛坯房,而国外一般是精装修好的,只有桌椅、床、柜子这类移动型的家具需要购房者自行购买,其他都由开发商配置完备。
资源分布:国外相对较为均匀,而国内大部分优秀的医疗、教育、文化资源都集中于一线城市。海外投资房产能满足多样需求。
巴菲特曾说过:“人生就像滚雪球,同样财富也需要滚雪球”。
投资海外房产同样可以滚雪球。在核心地带购买一套具备升值潜力的优质房产,购房者利用未来房产升值部分,投资下一套房产的首付,第二套房产如上操作,实现“房产的裂变”。

与此同时,“新中产阶层”不断壮大。以“新中产阶层”为主力的购房群体逐渐回归主流市场,投资心态日趋成熟,更加追求资产的稳定性,投资目的转变为资产配置、税务规划等,通过纯杠杆投资实现“以房生房”、“以租养贷”。
海外房产从最初的自住功能到今天的资产配置功能,经历了近20年的发展变迁,其重要性已逐渐被投资者所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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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贷款购买会比现金购买更有哪些优势呢?让我们来对比看看。
现金购买vs贷款购买
房地产投资者在初期考虑购房投资的资金来源及准备时,全部用现金交易还是向银行申请部分抵押贷款无疑是不可避免的问题。
若购房者本身是喜欢进行多种投资的成熟投资者,那么选择抵押贷款购房将会给予其充裕的现金流来计划其它投资回报率高于银行贷款利息的投资,从而实现资本的最优化利用。
若购房者的资金不用来买房就只是单一地存在银行账户收取利息,那么考虑到贷款产生的相关费用,在资金充裕的前提下,或许全现金购房会是较经济的选择。
自2001年后对美国房地产市场的现金交易/贷款购房的跟踪数据可以看出,在2009年次贷危机之后,越来越多的房地产交易属于“全现金交易” (All-Cash Deals)。

这种现象的存在还归因于: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复苏、美国迎来了“卖家市场” (Seller’s Market),即供小于求的情况下,“全现金”买家竞争力要远高于含贷款计划的买家;越来越多的外国投资者锁定美国房地产市场,往往这些投资者拥有足够的现金购买力;
受投资者追捧的“开发商新房交易” (Sponsor Deals) 往往由于其完工期的不稳定性、较低的入住比例与大多贷款银行政策的冲突性,导致大量全现金交易的高占比。
全现金交易 (All-CashDeals):“全现金交易”从合同条款上应理解为不受到“抵押贷款保护”的交易 (No Mortgage Contingency),并非购房只能全部用现金。
抵押贷款保护 (Mortgage Contingency):一般要求买卖双方合同签署之后,买方在一定时间内进行贷款申请,若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得到贷款批准,根据“抵押贷款保护”条例,则有权取消合同。
如果无“抵押贷款保护”,则意味着若在规定时间内买方没有获得贷款审批,仍需要进行合同义务、交割房屋,视其等同为“全现金”交易。因此,上述45%的比例并非完全排除“抵押贷款”购房的形式。
贷款购房优势一:减免报税额
根据美国国税局 (IRS) 最新的公告936及相关信息,允许贷款人将房屋贷款利息和地税从当个财政年的纳税基数中扣除。该政策不仅从横向包括纳税人的第一抵押房和第二抵押房,还从纵向涵盖了多样的借贷方式:如“购房贷款” (Mortgage)、“房屋净值贷款” (Home Equity Loan) 和“信用贷款” (Line of Credit)。
只要满足贷款项目是担保性贷款 (Secured Debts) 和所贷房屋自身条件 (Qualified Home) 这两个条件,纳税人就可通过“法定扣减项目” (Itemized Deduction) 享受相应的减免。
其中,购房贷款总额不得超过100万美元,其他两种借贷方式总额不得超过10万美元。除此之外,国税局还针对首次贷款购房者提供相应的“抵税额” (Tax Credit)。可以看出,美国政府的税收政策从多面上鼓励和刺激着银行业的贷款项目。
贷款购房优势二:具有灵活性
时间的灵活性:在卖方市场的大形势下,有条件的购房者完全可以先进行现金交割,之后再向银行申请借贷项目。
项目种类的灵活性:除了传统的“购房贷款”,上述提到的“房屋净值贷款”和“信用贷款”的使用目的并不局限于购房,还可以是用作其他投资,如孩子的教育基金、付清信用卡欠费等。这两者的贷款资金使用和还款方式也同样宽松,算是值得考虑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