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S:哪些海外资产信息不会被自动交换,存在无需被报告的豁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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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海外资产信息不会被自动交换


CRS要求交换非本国税收居民的金融资产信息。金融资产不仅包括存款账户,证券、基金等各类托管账户、有现金价值的年金和保险合同,还有个人在合伙企业与信托的股权权益、债权权益。


但是,金融资产不包括下列实物资产


珠宝、古董、字画

跑车、游艇

黄金、房产


也就是说,实物资产不需要被报告。这是因为金融机构并不掌握个人持有这些实物资产的信息。


再强调一遍:海外的实物资产,是无需被金融机构报告的。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持有实物资产就可以高枕无忧。以房产为例,高净值人士海外持有房产的信息还是有可能暴露的。


首先,中国和许多国家签订有税收协定,协定中均有情报交换条款,各国税务机关可以凭借税收协定去交换与税收相关的情报,之前不乏税务机关交换纳税人在对方国家房产信息的案例。


其实,在很多西方国家,房产买卖和持有信息属于公开信息,任何人都可以向有关部门查询。前不久的崔永元曝光冯小刚在美房产信息就是一个现实的案例。


另外,最近有些国家要求个人在买房时填写表格,说明购买者的税收居民身份。相关部门收集购房者的税收居民身份信息,初衷是要收好房产买卖环节的税收,但也不排除未来会与有关国家自动交换相关信息。


存在无需被报告的豁免账户!


“CRS报告的是非居民持有的金融账户信息”,这对CRS稍微有些了解的朋友来说,是个很基本的概念。但需要注意的是,也并非任何非居民金融账户信息都会被报告。


我们来介绍几个散落人间的幸运儿——逃脱CRS魔爪的“豁免账户”,即无需被报告的账户。


1、遗产账户


在您尚未将款项转移到自己的账户之前,遗产账户无需被报告。


比如,亲人立下遗嘱留给您5000万存款,银行如果获得了死者遗嘱或死亡证明的复印件,证明该账户是遗产账户,那么该账户属于无需被报告的豁免账户。


但是,如果您后续将这5000万转移到自己的账户时,意味着该笔款项不再属于遗产账户,而是属于您的普通金融账户,银行将会向税务机关报告这5000万的信息。


2、特定托管账户


其中一类特定托管账户体现为,为了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而存放了类似“保证金”款项,并由第三方代表持有的账户。


比如,老黄想在澳大利亚买一间房,房东要求老黄在澳大利亚联邦银行开设一个特定托管账户,并向该账户汇入10,000澳元的保证金,该账户实际由澳大利亚联邦银行托管,双方都不能随意支配。则这个特定的托管账户属于无需被报告的账户。


3、满足条件的退休金或养老金账户


某些退休金或养老金账户,在满足下列所有要求时,可以成为无需被报告的豁免账户:


账户受到监管(例如,政府)

账户本身享有税收优惠(好像避税的动机相对小了一点点?)

与账户相关的信息必须在税务机关申报

账户只有在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残疾、死亡等情形下才能够提款(或者在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残疾、死亡等条件前提取须缴纳罚金)

账户缴款金额受到限制:年缴款不超过50000美元,或终身缴款最高不超过100万美元,不包括滚存缴款。


4、某几类主体开设的银行账户


CRS规定,有一些实体和组织是完全排除在报告范围之外的。因此,本质上这类实体或组织开设的账户也是无需被报告的豁免账户:


公司股票经常在较具规模的证券市场交易的公司(可简单理解为公开交易的上市公司)。


前述公开交易公司的关联公司(由公开交易公司控制,或者与公开交易公司受同一方控制的公司。这里的“控制”,是指直接或间接持有某一公司50%股权以上。


政府实体

国际组织

中央银行以及金融机构。

(文章内容源自跨境险事,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家住美国
2020-12-02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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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旅游签证停留美国是否会被认定为美国税务居民?

目前,很多客人因疫情影响,持有旅游签证停留在美国无法返回国内。大家也多方了解美国针对税务居民有“居住测试”,即使没有美国绿卡或者美国收入的外国人,仅仅长时间居留也会被定义为美国税务居民,从而向美国税局报税。那么这究竟是什么情况呢?


结合美国财政部和国税局针对COVID-19疫情最新出台的跨境税务指南,给大家详细分析持有旅游签证停留美国是否会被认定为美国税务居民。


一、美国税务居民的判定:


税法上一般有两种报税身份:居民外国人Resident Alien (RA) &非居民外国人 Non-Resident Alien(NRA)。


简单来说:


Resident:不光可以是美国公民或者绿卡持有者,也可以是被看作居民的外国人即Resident Alien。


Non-Resident Alien:就是不能以Resident 身份报税的人。最常见的Non-resident Alien的例子:入境未满五年F/J/M/Q签证的留学生,或入境未满2年的J/Q签证的老师或培训人员。在这里提示一下大家,留学生,交流学者,培训人员,就算没有绿卡,在待够一定年数的情况下,也有可能算作Resident Alien。


1、如何确定自己的报税身份?


美国国税局(IRS)的官方判断身份的办法有两步:


第一步:green card test /绿卡测试


如果你持有绿卡,并且在美国的时间超过一天以上,那么你就是RA.


如果第一步的回答是NO, 则进入第二步。


第二步:substantial presence test /实质停留在美国的测试


你必须同时通过【31天测试】和【183天测试】


31天测试:报税年当年在美国的天数是31天及以上


183天测试:


1、报税年你在美国的天数 *1 = AA天

2、报税年前一年在美国的天数 * 1/3 = BB天

3、报税年前两年在美国的天数 * 1/6 = CC天

4、在美国的总天数 = DD天 (DD=AA+BB+CC)  

   如果DD大于或等于(>=)183天则为Resident; 如果DD<183天,则为Non-Resident.

2、居住时间测试的例外情况:

首先,暂时居住在美国并且持有F、J、M或Q签证的学生,在持有有效签证的五年内仍属于非美国税务居民,不按照居住时间测试判定。

其中,留学生(F/J/M/Q Visa Student)来美国 > 5年,第六年在美国境内待够183天以上,则从第六年开始,可以被算作居民外国人(Resident Alien)。

其次,交流学者(J&Q Visa Teacher and/or Trainee)来美国 > 2年,第三年在美国境内待够183天以上,则第三年开始可以被看作是居民外国人(Resident Alien)。

最后,在满足上述实质居留测试的情况下,仍然存在“与他国更紧密联系”的例外情况。即虽然在税务申报年度在美居留达到31天,且连续三年分别根据1、1/3、1/6加权计算的天数总计已达183天,但报税年度实际居留美国少于183天时,若纳税人能展现其与另一个(或两个)国家的关系比美国更紧密的话,纳税人可主张被视为非税务居民。值得注意的是,税务局对于“更紧密关系”的认定采取的是实质认定原则,及酌情考虑纳税人的个案情况(家人、资产所在、个人社会及经济活动等因素做出综合的判断),若对个案适用有不确定性时,建议咨询专业税务律师或会计师。


二、疫情下的特殊政策:

针对因COVID-19疫情而导致的跨境旅行中断情况,美国财政部和国税局在今年四月宣布了相关的跨境税务指南。


根据美国税法,如果外国人通过在美国停留的居住测试,则被视为美国税务居民,从而需要在美国报税。新颁布的跨境税务指南明确表示,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原本想要离开美国但由于疫情而导致旅行中断,可按照“医疗条件豁免”原则,最多有60天不计入“居住测试”。

适用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于2019年年底时不是美国税务居民;

2、在2020年任何时间点都不是美国永久合法居民(即绿卡持有者);

3、于COVID-19疫情紧急时期,每天都停留在美国;

4.、除去因疫情时期的天数,在2020年不会因为停留时间过长而成为美国税务居民。

上述疫情紧急时期的起始日期由个人指定,或者是从2020年2月1日起到2020年4月1日之间的任一天开始计起,之后连续在美国停留的60天即为疫情紧急时期。

另外,在申报2020年非税务居民税表(1040-NR表)时,需要附上8843表来申请因COVID-19疫情而导致的医疗豁免天数。


综上所述,因疫情导致在美的旅游身份者,满足以上几点,2020一整年都不会因为停留时间过长而成为美国税务居民(除非有利息、分红、房租等美国收入,需要按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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