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知道生前信托如何纳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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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信托(Living Trust)通常是可撤销信托,这意味着授予人可以随时移除信托资产。这种类型的信托通常用作遗产规划工具,因为它们可以帮助授予者避免他人在授予人去世后通过遗嘱认证程序获得其资产。但是,有意向设立生前信托的人通常会有许多关于生前信托纳税的疑问。许多人希望在设立信托之前先了解信托的纳税问题。本文简要概述了可撤销信托税的含义以及如何对生前信托征税,最后回答一些有关生前信托税务的常见问题。


授予人在世时的生前信托税

创立并为生前信托提供资金的个人称为“授予人(Grantor)”。当将生前信托设置为可撤销信托(这是最常见的安排)时,授予人可以将资产移入和移出信托,甚至根据需要终止信托。因此,授予人仍然有权获得信托的收入和本金。所以美国国税局会向授予人的信托收入征税。由于本信托可以利用授予人的社会保险号来建立投资和银行帐户,因此与该信托相关的所有收入都可以在授予人的纳税申报表中进行报告。可撤销生前信托不需要单独的纳税申报表。但是,即使授予人对信托收入纳税,资产仍由信托合法持有,这将在授予人去世后继续生效。这也就是为什么信托中的资产无需通过遗嘱认证程序。

授予人在世时的特殊情况

如果信托的授予人智力上无行为能力,则信托文件中指定的继承受托人可以选择获取该信托的一个单独税号。该号码称为“雇主识别号”或“ EIN”。继承信托可以选择获取该信托的EIN,以减少继承受托人对本信托的所得税要承担的义务或协助履行继承受托人所承担的信托义务。若要求提供EIN,则每年需要单独的信托纳税申报表。在这种情况下,信托的税款将在表格1041上填写并于和个人税款相同的日期提交。

即使授予人一切正常,授予人也可以选择为信托设立EIN,特别是在授予人的个人税项复杂且不希望在自己的纳税申报表中报告信托损益的情况下。授予人仍将对信托的收入纳税,但会通过以信托的EIN号码提交的信托自身的纳税申报表缴纳税款。

授予人去世后的生前信托税

授予人去世后,信托仍然存在,并继续拥有所有信托资产的合法所有权。在授予人去世后,可撤销信托的税收同时影响到授予人的遗产和受益人的财产。授予人的最终纳税申报表由授予人的遗产的受托人或遗嘱执行人提交,并声明由于授予人去世所获得的所有收入。但是,在授予人去世之日之后,信托资产或本金赚取的任何收入都将在信托的单独纳税申报表中报告。信托提交自身的纳税申报表的要求是由于信托从授予人在世期间的可撤销信托变为授予人去世后的不可撤销信托的结果。因此,此信托必须每年提交自身的纳税申报表。

信托的受益人也有资格从信托中获得分红,通常从信托的纳税申报表上的信托收入中扣除。根据分红的类型,分红的数额和其它因素,受益人可能不得不在自己的纳税申报表中申报所分配的收入。如果该分红代表信托本金的非收入部分,则很可能不会缴纳任何税款。受益人每年应从负责管理报告的个人或企业那里收取报告。该报告将指出受益人是否需要在其自身的纳税申报表上报告信托基金的任何收入。如果受益人在提交了自己的纳税申报表后收到信托收入报告,则他们将需要提交一份修正申报表,称为1040X表格(Form 1040X)。如果受益人尚未收到分红,则信托将对信托基金的收入缴税,而受益人无需在纳税申报表中包含信托基金的收入。


生前信托基金是帮助授予人的继承人避开复杂且昂贵的遗嘱认证程序的绝佳方法。信托可用于转移多种类型的财产的所有权,包括房地产和金融资产,例如银行帐户和经纪帐户。但是,应与经验丰富的房地产规划律师讨论信托的税收影响,以确保以最适合授予人的方式安排信托。此外,房地产规划律师可以在授予人去世后协助受益人解决与信托有关的问题,包括回答常见问题:“授予人去世后如何对生前信托征税?” 可以从流程开始就聘用一位既定的房地产规划律师,该律师可以确保信托本身是为满足特定授予人的受益人的需求而量身定制的。

家住美国
2021-02-2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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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购买保险的原则:保费多少不重要,解决问题是关键

双十原则

保险的“双十”原则,即保费占年收入的十分之一,保额是年收入的10倍。一般而言,用十分之一的收入来交保费,这样的比例不会对我们的正常生活产生影响,而10年的收入可以帮助一个家庭渡过可能的危机。

先保大人,后保小孩

“优先考虑孩子的保障”是很多客户初次购买保险常犯的错误。其实对孩子而言,父母才是他们最好的保障。如果父母发生风险,收入中断,没有任何收入来源的孩子才是真的失去依靠。所以就科学的保险规划而言,应该先保大人后保小孩。


优先考虑保障型保险

保险工具分为保障型保险、储蓄型保险以及投资型保险。风险管理的一个基本原则是,重点保障可能对家庭造成巨大损失的风险。如果目前家庭收入有限,没有能力购买保费较高的终身寿险或其他分红、投资型保险,消费者就可以选择消费型的定期寿险,用以保证在遭遇损失时,有足够的财务保障。

意外险、健康险和定期寿险等都是最具有保障意义的险种,所以投保人在保费预算有限的情况下,应优先满足意外险、疾病险和定期寿险类保障需求。如果客户经济状况较好,可在完善家人保障的前提下,再考虑投资型保险产品。

保额至重,保费合理

在国外,保险都讲究保额制,即保额至重,保费合理。保额的标准最好是如果有风险发生的话,保险公司支付的理赔金额可以完全覆盖掉风险带来的损失。要知道,作为必要的风险保障额度,购买得太少,起不到保障家庭的作用;购买得太多,则会影响到客户的生活品质。

在满足客户家庭必要的保障额度的前提下,客户家庭保费的支出则可以根据投保人的实际情况来调整,不同的人生阶段、不同的财务状况、不同的职业类别,可以有不同的选择方式。比如,消费型产品与返还型产品的选择、保费交纳期限长短的选择、保障型产品和投资型产品的选择等。


产品不重要,解决方案才重要

在一份保险规划书中,保险产品不是最重要的,因为某些明星产品,基本上每个保险公司都会有涉及。相反,最重要的是解决方案。对保险代理人而言,提供的解决方案要根据客户的财务需求以及潜在需求,使用保险产品的组合,来实现客户的理财目标。考验一个保险方案是否合理,有两个标准:一是看这个方案是否经得起风险的考验;二是看这个方案是否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先满足人身险,后考虑财产险

现实生活中,有车族100%的会为自己的爱车投保车险,却往往忽略为自己投保人身保险;也有很多企业主会为企业投保财产保险,而不为自己投保人身保险。人是财富创造者,没有人的保全,也就没有财富的积累。因此,人的保障永远都比财富的保障更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