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的新概念 你跟上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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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一听到人寿保险就会想到

这是给别人用的

或是人不在世的时候才有用的

其实这是一个老旧的观念

举一简单例子,手机当初被发明的时候是为了要打电话,可是当智能手机出来时却彻底改写手机史。最近苹果的CEO - Tim讲了一句:现在的年轻人手机唯一不用的功能就是打电话。为什么?因为它还有其他许多更切合今天生活方式所需的功能,比如上网,微信,Facebook,付款等。这些功能浓缩了我们生活剪影,改变了整个智能手机的历史,带到另外一个Level。

人寿保险发展也是一样,以前刚开始发明的时候是为了要做意外身故的保障。可现在人寿保险最大的功能早已超越了保障,成为了更多方面的投资战场。在此我们为读者归纳了四个人寿保险的新观念。


免税的退休养老规划

人寿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免税的退休养老规划。有点像大桶子装了Roth IRA,将税后的钱放进去后,如果选到不错的Plan, 就会有不错的回报,又安全,还可以保底。将来到年龄大的时候,不管是用借的方式或是拿的方式领出来,都有机会做到免税的养老规划,这是一个很大的好处。

生前利益

现在的社会对一般重大疾病和长期看护的需求很高。我们知道往往有长期看护需要时,不单单只需要支付医疗费,还有生活中相关的费用负担,比如说看护费,照顾者请假不能工作的薪水减少,接送病患,特殊药品费用等。

数据统计超过六成的花费需要自己承担,加州长期看护费用平均一年约8万到15万。当有这类需求的时候,可以用人寿保险的理赔,来做生前利益,这是保险的另一重要功能。

遗产规划

在美国人寿保险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功能 - 解决遗产税的问题。很多人在孩子还小的时候就为他们准备了丰厚的金钱保障,但太多故事说明,因为小孩后来生活的变化,钱可能会被过早的败掉,花掉,离掉。可是钱留在自己身上却得处理将来遗产税的问题。

在美国用保险产品Joint survival ship 和Second to die来做的话,一对50岁的夫妇还可以用1:8到1:10的杠杆。一对60岁的夫妇还可以用1:5到1:6的杠杆,用这些高杠杆的保险理赔来解决遗产税的问题。这就是人寿保险的高杠杆思维。


教育基金

华人家庭重视教育的程度无须多言。人寿保险是为子女储备教育基金的有效工具,它的现金值不计入资产,因而不会影响到孩子申请大学资助金,这对于需要申请政府大学助学金的家庭至关重要。

举例,假设两个收入相近的家庭,前一个家庭给小孩准备了15万大学费用,放在了在529教育基金上;后一个家庭也准备了15万,但有12万现金值在人寿保险上,有3万在银行账户上。

在申请奖助学金时,前一个家庭的15万必须要向联邦政府申报,必须算在他家的资产内,而当你在529教育基金账户有15万的时候,你几乎不可能拿到任何资助!而后一个家庭的12万保险现金值不需要申报,这样一来,后一个家庭的资产只有3万,因为那12万的保险现金值没有包括在其资产内!所以,只有3万资产的这个家庭有极大的可能拿到大学资助金!

家住美国
纽约 优富人生于 2024-07-11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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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福利(Living Benefits)真的是活着就有的福利吗?

在购买美国的IUL保单时,常会听到一个词——Living Benefits(生前福利)。在不了解这个概念时,我们通常会简单地认为生前福利就是“活着时可以享受的一些福利”。

那么,Living Benefits(生前福利)究竟是什么?对我们有什么用?能提供哪些保障?

01.生前福利为何在人寿保险中出现?

美国是一个高度市场化的国家,保险公司之间,以及人寿保险行业与资产管理行业之间的竞争异常激烈。

根据华尔街日报的报道,自1980年代以来,个人人寿保险产品的销量下降了45%。对于美国人寿保险行业来说,仅凭“死亡后才进行赔偿”的特点,已经无法吸引更多消费者。

为了提高市场竞争力并吸引消费者,美国人寿保险行业提出了Living Benefits(生前福利)的理念,即活着时也能享受保险带来的好处。

从身故赔偿到生前福利,激烈的行业竞争最终让消费者成为最大受益者。


02.什么是生前福利?

生前福利(Living Benefits)或加速死亡赔偿(Accelerated Death Benefit),顾名思义,是指被保人在世时享受到的权益,或者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从身故赔偿金中提前领取的部分。

因此,生前福利的最高金额不会超过身故赔偿金,因为生前福利实际上是身故赔偿金的一部分。生前福利作为人寿保险的附加条款,并不是所有人寿保险都包含这项福利。

在包含生前福利的人寿保险产品中,根据是否需要额外付费,可以分为内嵌(built-in)和外加(additional rider)。通常内嵌不需要额外付费,而外加rider则需要额外付费。一般来说,可以附加的rider有以下几种:

1. 重大疾病附加(Critical Illness Rider)

当被保险人患有重大疾病时,可以提前从身故赔偿金中支取一定比例的金额,用于支付医疗和生活费用。重大疾病通常包括癌症、心脏病、冠状动脉搭桥手术、尿毒症、器官移植和瘫痪等。

2. 慢性疾病/长期护理附加(Chronic Illness Rider)

当被保险人被诊断为符合条件的慢性疾病(如在日常生活中无法自行完成六项活动中的两项或更多,或有永久认知障碍)时,可以提前从身故赔偿金中支取一定比例的金额,用于医疗和护理费用。通常按月支付,但部分保险公司允许一次性累计支取。大多数保险公司设有90天的等待期,小部分则没有。

3. 终期疾病附加(Terminal Illness Rider)

当被保险人被诊断为预期寿命不超过12或24个月时(根据不同保险公司的政策),可以提前从身故赔偿金中支取一定比例的金额,用于支付医疗和生活费用。

在选择人寿保险时,需要注意生前福利是附加条款(rider),不应作为选择人寿保险产品的首要因素。如果主要目的是针对重大疾病,购买重疾险和医疗险可能更具有针对性。

即使被保险人符合使用生前福利的条件,也应根据具体保单情况决定是否申请使用生前福利。在某些情况下,从现金价值中支取可能带来更高的综合利益。


03.生前福利如何运行和选择

Living Benefits(生前福利)是通过搭配不同的附加条款(Rider)来实现的。

因此,同样具有生前福利的保单,不同保险公司提供的生前福利赔付条件越多,附加的Rider越全面,对于投保人的利益保障就越好。

生前福利的附加条款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生命末期疾病附加条款

慢性疾病/长期护理附加条款

重大疾病附加条款

重大伤害附加条款

其他

作为投保人,可以先检查自己的保单,看看具备哪些生前福利Rider(附加条款),并评估是否满足自己的需求,例如“大病赔不赔,癌症赔不赔”等问题。然后,再从具体的附加条款中了解“在特定情况下如何赔付,赔多少”的问题。当然,美国不同州的法规不同,生前福利的使用也会有不同的规范。因此,在做比较时,应在同一州内进行比较。

举个例子:

绝大多数终身寿险保单的ABR(加速死亡赔付)或LBR(长期护理福利)附加条款通常是不需要额外付费的。慢性疾病和重大疾病附加条款的成本保费,往往已经被保险公司精算师计算在了保险成本中。而长期护理附加条款(Long Term Care Rider)则通常需要投保者额外支付一笔保费,具体金额视保险公司而定。因此,在选择带有生前福利的产品时,应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最适合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