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泽西州近 80 个城镇正试图延长 6 月 30 日的最后期限,以完成满足州政府经济适用房建设要求的规划方案。截至目前,州法院审查小组已驳回至少 40 项延期请求。这些城镇普遍提出两大核心诉求:规划资源紧张:许多城镇依赖合同制规划师,而同一批规划师需为多个城镇服务,导致时间分配不足;公众参与受限:现行时间表压缩了征求公众意见的周期,可能影响方案合理性。
帕塞伊克县伍德兰公园市长特雷西・卡勒特直言:"限期过于紧迫,我们根本无法合理推进。" 但住房倡导者和建筑商群体坚决反对延期,认为城镇自 2024 年 10 月起已明确规划要求,延期理由多为 "夸大困难" 或 "法律误读"。十年住房目标与司法博弈:劳雷尔山原则下的第四轮开发压力根据新泽西州 "劳雷尔山原则",该州需在未来十年新增 8 万套经济适用房并修复 6.5 万套,每个城镇需承担 "公平份额"。当前第四轮开发已引发多重争议:目标调整争议:今年初超四分之一城镇以 "无开发用地" 为由申请下调指标,经谈判后数十个城镇目标降低(如东布伦瑞克从 314 套降至 296 套),但仍有城镇认为预留空间不足;司法先例约束:法院强调延期条款仅适用于极端天气等 "不可预见事件",东布伦瑞克引用的 "不可抗力" 条款被驳回,法官直言 "需像备考一样熬夜赶工"。公平份额住房中心律师约书亚・鲍尔斯指出,上一轮开发因流程拖延饱受批评,立法机构已通过 2024 年改革法简化程序,延期请求实质是 "变相拖延"。
地方困境与州府效率之争:截止日期背后的利益权衡尽管部分城镇(如南奥兰治、韦斯特菲尔德)已提前通过规划,但多数申请延期的城镇陷入两难:支持延期方:代表 56 个城镇的律师杰弗里・苏雷尼亚安强调,"合理延期能提升规划质量,强制限期可能导致方案草率";反对延期方:州参议员特洛伊・辛格尔顿批评延期 "阻碍解决住房短缺的集体进程",必须优先保障居民获得公平住房的权利。目前,新泽西州政府尚未对延期请求统一置评,但法院审查趋严的态势明显。随着 6 月 30 日限期临近,这场 "时间赛跑" 不仅考验地方治理能力,更折射出住房公平与行政效率的深层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