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亲属移民还是职业移民,步骤皆是申请人为受益人提出绿卡资格申请(I-130外籍亲属之家庭移民申请 / I-140外籍劳工移民申请,部分职业移民情况除外),接着就是受益人在美国境内进行身份调整(I-485),或是受益人在境外美国使馆申请移民签证(Consular Processing - CP),再入境美国进行身份调整。(有些移民申请(I-130/I-140)是可与身份调整申请(I-485)申请同时递件)。
无论是亲属移民、职业移民或其他途径取得绿卡,基本上都会依优先制度(preference system)按类别分类,订有特定签证的配额与顺序排期。
无论何种方式移民,等待时间有可能长也可能短,有些国家排期长、有些国家排期短,都与移民配合与需求有关联。
亲属移民
亲属类移民申请条件必须有亲人是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且愿意为你提出绿卡申请。(申请人: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受益人:外籍亲戚)美国公民此身份可为父、母、配偶、未婚或已婚子女、兄弟姐妹提出绿卡申请。
绿卡持有人此身份可为配偶、未婚子女提出绿卡申请。亲属移民分类亲属移民又分为两种,直系亲属和优先类亲属。直系亲属无名额限制每年核发的签证数额不受限制,无须排队,仅需等待政府处理时间,因此速度最快。
直系亲属身份包括:
(1)美国公民的配偶;(2)年满21周岁美国公民的父母;(3)美国公民的未满21周岁未婚子女。优先类亲属有配额排期限制按照亲属关系远近,可细分为四类优先级(FB-1 ~ FB-4),每个优先类别每年皆配有固定名额,因此取得速度不一定。优先类别越高则能越快获得绿卡申请资格。当该优先类别的名额用完时,就要等待明年额度,即俗称的排期;若上一优先类别的名额有剩,则会转入下一优先类别在同年度内使用。
四类优先级为:
(1)FB-1类优先美国公民的年满21岁未婚子女
(2)FB-2第二类优先• FB-2(a) 绿卡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未婚子女• FB-2(b) 绿卡持有人的年满21岁未婚子女
(3)FB-3第三类优先美国公民的年满21岁已婚子女及其配偶与未满21岁未婚子女
(4)FB-4第四类优先年满21岁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与未满21岁未婚子女亲属移民的注意事项(1)申请人须年满21岁,且须出示经济能力书面担保(或其他家人辅助证明)。(2)美国公民只能为自己父母申请绿卡,公婆或岳父母不行。绿卡持有人则无法为父母申请。(3)美国公民的兄弟姊妹是可申请移民的最远亲属关系,排期也最长(约10年),而叔伯姑舅等近亲则是不能申请绿卡的。(4)若受益人当初是持观光签入境美国,建议入境约3个月后再进行绿卡申请,申请时即使I-94已过期也没有关系,不会有罚款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