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单中的现金价值是什么 ?
295阅读0评论保险理财

人寿保单中大家会经常听到Cash Value(现金价值)这个专业名词。那么现金价值到底是什么?是怎么产生的呢?


现金价值通常可以理解为保险合同解约时的实际价值,很多人也通俗的称其为“退保价值”。


一份人寿保单生效后,对保险公司而言就产生了风险保障的成本。保险公司日常运营也需要成本,例如:管理费用、产品设计费用、市场费用等,这些都将平摊到每张保单里。保险公司用保费再进行投资升值,还会产生手续费等支出。即投保人已缴纳的保费-保险公司运营成本-承担保单保险责任所需的纯保费+剩余保费所产生的利息,便是保单的现金价值了。


一般情况持有保单的前几年保单里的现金价值会很低甚至没有。这是因为保险公司在产品设计时 为了使投保人长期持有保单,降低退保率所致。


现金价值的作用:


1、个人贷款


投保人可以把具有现金价值的保单抵押给银行或保险公司,获得个人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不高于保单累积的现金价值。


2、自动垫付


保单持有人因个人原因没有缴纳保费,保险公司会依据合同约定,利用保单的现金价值垫付保费,保额不变,但是保单的现金价值会减少。 


3、赚取利润


保险公司承诺的利润或分红,不是基于投保人缴纳的保费来计算,而是基于保单的现金价值进行计算的。


4、查看保单何时回本


通过查看保单中的现金价值,投保人可以了解保单何时可以回本。当保单的现金价值等于所缴纳的保费时,可以认定为保单已经回本。


5、退保时拿回退款


当保单持有人申请退保时,保险公司会将保单当时的现金价值作为退款,退还给持有人。保单生效前几年,不建议保单持有人进行退保,因为现金价值很低甚至没有,会给保单持有人造成很大的经纪损失。

家住美国
2022-01-07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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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寿保险的指定受益人

美国的人寿保险理赔金(proceeds of a life insurance policy)是无须进行遗产认证的,除非你指定了自己的遗产(estate)为保单受益人。


如果保单受益人是其他人,包括信托(trust),那么这笔理赔金就不需计入你的遗产(probate estate)内,因而在把理赔金支付给受益人时,就不会产生遗产认证所耗费的时间和高额费用。除非你的遗产中没有现金来支付预期的债务和税务,否则,你就没什么其他合理的理由要指定你的遗产,而不是某个人或多个人,为你的保单受益人。


何谓遗产认证(Probate)


遗产认证指一个人在死亡之后,由遗产认证法院(Probate  Court)确定死者遗嘱的有效性,以及确定死者遗产合法分配给其继承人的监督程序。


在这个认证的过程里,法院会指定死者的法律代理人,来负责执行过程中的种种任务。包括对死者遗产的收集、整理、归类、估价,支付死者的债务和税务,收取死者的股息、收入,直至最终将死者的遗产转移给继承人,等等。


如果在这个过程里有任何的纠纷出现,则法院将针对这些纠纷作出裁决。根据加州遗产认证法条第13100条,遗产不超过15万元可以不必经过法院的认证程序。遗产认证程序正常情况大约需要8个月的时间。如果继承人之间有所争议,或者有债权人的出现,或者有欠税的情况,那么这个程序将会拖得很久,超过一年是非常普遍的。法院的认证费用:遗产总额的第一个10万元收取4%,即4千元,接下来的10万元收取3%,即3 千元,接下来的80万元收取2%,接下来的900万元收取1%,接下来的1500万元收取0.5%。如果遗产总数超过2500万元的话,那么法院会针对超过的2500万元的金额,决定收取的数目。


在你购买人寿保险时,要指定保单的受益人,即在你身故后获得理赔金的人。只要是由你持有保单,且精神上具有能力(mentally competent),你就可以更改受益人。


但是,你不能通过在遗嘱(will)或生前信托(living trust)中指定另外一个人的方式来更改保单的受益人。如果你先指定了某人为你的人寿保险单的受益人,却又在遗嘱或生前信托中指定了另外一个人为该保单的受益人的话,那么,只有前者才是合法的受益人。如果你想要更改受益人的话,就应该跟你的保险代理人(insurance agent)或保险公司联系,并填写相应的表格。


如何指定寿险的受益人?


1、指定你的遗产作为人寿保险的受益人


如果你想指定你的遗产作为人寿保险的受益人,就一定要三思而后行。根据我们的经验来看,死者遗下大笔债务却没有任何流动资产的情况是很少有的。大多数情况下,遗产中都会有足够的现金或其他可兑换成现金的资产来支付债务和税务的。除非人寿保险理赔金被用于遗产的花费(estate costs),否则最终将会分配给某个人。所以,如果因遗产认证费用(probate costs)而减少继承人(inheritors)从你的人寿保险获得的数额,或增加了继承人获得这笔钱之前的等待时间,这是很不明智的做法。


2、指定未成年人作为人寿保险的受益人


如果你希望自己的未成年子女能够成为你的人寿保险单的受益人的话,就需要通过一定的法律手段安排一个有能力的成年人(competent adult)来管理和监督保单理赔金。如果你没有这样做,而在你身故时子女仍然不是法定成年人的话,保险公司在支付理赔金之前,会要求法院为你的子女任命一个财产监护人(property guardian)。这样做并不可取,因为它会产生律师费、法院程序、以及法院对留给子女的人寿保险理赔金的监督——这些费用和麻烦是不会为你的子女带来什么好处的。


曾经听到很多客人说其在大陆香港的保单经过其经纪人的建议都直接以孩子为受益人。基本上孩子未成年时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不能直接收取理赔受益金的。您可以先以配偶或其他信任的成年直系亲属作为第一受益人,孩子(或其监护人)为第二受益人,这样的操作才能规避不必要的费用和麻烦。 


3、指定你的生前信托(living trust)或继任受托人(successor trustee),为保单受益人。


在信托文件中,你要指定未成年子女为信托从保单获得的所有资金的受益人,还要在信托中确立一个对理赔金实行成年人管理的方式,这个方式可以是一个儿童信托(child’s trust),也可以是一个UTMA管理人(UTMA custodianship)――即《转移财产给未成年人统一法案》管理人。


直接通过你所在州的UTMA 法将理赔金为子女利益进行遗赠。由你为未成年子女指定的成年“管理人”(adult “custodian”)为保单受益人。


什么是UTMA?「Uniform Transfer to Minors Act」规定,父母在子女未成年時管理這些账户,但账户本身被视为不可取回的赠款,待子女成年后便会归他們所有。视各州规定而异,成年年龄通常是18岁或21岁。


4、夫妻共有财产州(community property states)的特殊规定


如果你居住在夫妻共有财产州,并使用夫妻共有财产资金购买了一份保单,那么,不管指定谁为该保单的受益人,生存配偶都拥有保险理赔金的一半。不过,配偶之间可以订立书面协议来改变这个结果,在协议中,一方配偶可以将某个保单的所有权益都转移给另一方配偶。


人生不同的阶段 勿忘定期检查受益人的安排


在踏入每个不同的人生阶段时(如结婚、离婚、子女出生)或现任保单受益人离世,都须要重新评估有关受益人的安排。


为保单作出更改或增加受益人的手续非常简单,只须缴交一份已清楚填写新任受益人的委任表格,便可撤销以前任何及所有受益人委任的安排。


另外,保单持有人亦可考虑为人寿保单订立第二受益人。如唯一受益人比保单持有人先行离世,而保单又没有安排第二受益人,保单持有人离世后所有赔偿金将归纳如其遗产内,必须经过法院的认证程序。